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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和谐有序奥运广告市场环境
    举世瞩目的2008年奥运会及残奥会即将举办。为充分发挥广告监管在服务奥运中的职能作用,共同营造“和谐奥运、平安奥运”的良好氛围,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营造和谐有序的奥运广告市场环境的通知》,要求各地工商机关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执法力度,依法规范有关奥运广告内容,确保奥运期间广告市场秩序规范有序。

    《通知》指出,奥运会在我国举办,不仅是国家的大事,也是广告界的大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广告监管和指导广告业发展的职能部门,有责任有义务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营造和谐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要从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服务奥运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奥运广告市场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切实履行广告监管职责,为成功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尽职尽责。

    《通知》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紧紧围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主题,继续推动迎奥运公益广告活动的深入开展。要积极倡导和支持广告行业参与、创作和发布更多积极向上、格调高雅、富有感染力的广告作品,大力宣传“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理念。在奥运会主办城市和赛事城市,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广告宣传,传递奥运理念,营造良好的广告宣传氛围。

    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重要职责。《通知》强调,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我国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奥林匹克标志及使用规则,知晓国际奥委会全球合作伙伴,北京奥运会合作伙伴、赞助商、独家供应商、供应商的企业名录及其相关权利,依据有关法规和总局《关于规范赞助体育活动企业广告用语的答复》意见,积极指导赞助企业在广告中正确宣传其获得的权益,严厉查处未经奥林匹克权利人许可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以及在广告中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行为。奥运会赛事城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无烟奥运”的要求,依法查处擅自发布的烟草广告及变相发布的烟草广告。

    奥运期间的广告市场秩序,直接关系到国家形象。《通知》强调,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进一步明确奥运期间广告监管的目标任务和责任,严厉打击各类广告违法行为。在奥运会开幕前及举办期间,各地要针对本地区广告市场情况,分阶段、有重点地开展电视、报纸、网站、户外、印刷品广告的专项检查。

    奥运主办城市和赛事城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重点加强机场、高速公路、比赛场馆周边、酒店、居民社区、主要商业网点等区域设置和摆放广告的检查,明确专人负责重点场所的巡查,对违法广告易发媒体采取动态化的监管措施,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虚假违法广告以及含有不良文化内容的广告。要继续深入治理整顿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确保广告市场干干净净迎奥。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沟通与协调,建立广告监管合作机制,奥运会赛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之间要建立广告监管信息沟通渠道,密切协作配合,共同维护好奥运会期间的广告市场秩序。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如有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来源:工商总局网站 时间:200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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